音乐学系

Musicology

音乐学系

音乐历史描述与重构古乐演出——林萃青教授讲座侧记(“音乐学研究方法与治学理念”系列讲座之十三)

发布日期:2015-02-04 15:28:00 更新日期:2023-10-31 18:19:26

  

  撰稿:赵君、杨高鸽(beat365官方网站音乐学系博士一年级学生)

  摄影:牛蕊、刘振涛(beat365官方网站音乐学系博士二年级学生)

  讲座日期: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12月17日下午,美国密歇根大学音乐戏剧舞蹈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密歇根大学孔子学院院长林翠青先生应邀在beat365官方网站举办了一次题为《音乐历史描述与重构古乐演出》的讲座。这是音乐学系“音乐学研究方法与治学理念”系列讲座的第13期,以我系本、硕、博士研究生为主的学生认真地聆听了该场讲座。

  

  

  讲座中的林翠青老师

 

  

  林翠青老师围绕本次讲座主题,从“音乐学与音乐实践的关系”、“‘哑巴音乐史’的尴尬与问题”、“中国古乐研究的文本问题”、“学者的社会责任感”、“西方音乐学对于我们传统音乐史学的影响”、“重构音乐历史的困难与应对策略”、“传统一度中断是中国音乐需要正视的事实”、“西方的music与中国之‘乐’的关系”、“乐谱是否是音乐存在的唯一证明及如何利用”、“中西在记录音乐方式上的差异”和“中国与西方沟通音乐文化的手段——怀古音乐”等多个小专题分别展开。

 

  讲座以“婴儿与出生证明之关系来对应音乐与乐谱之关系”的问题开始,从西方观念角度去解读乐谱对于音乐的作用,虽然这种对应是不恰当的。接下来,林翠青老师讨论了“音乐学与音乐实践的关系”与“‘哑巴音乐史’的尴尬”。

 

  这样的旧话题实际上已经说了好几十年了。西方音乐史不仅有许多版本的书籍,而且还有乐谱、CD、影像、图片等等,可是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好像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平。很多时候记述音乐的文字与音响聆听的活动是脱节的。但是,中国不是没有古代音乐及其演奏,而是与西方的情形不同而已,因为西方有所谓“原装的演出”,而中国似乎没有。中国有的是“古乐新奏”,而其中的误读成分也是难以避免的。

 

  继而,林翠青老师提出,20世纪初开始“西方音乐学对于我们传统音乐史学的影响”是利弊参半的。有利之处是使我们以一种新的视角去看待、记录、研究中国音乐史,但同时也造成了一个严重的后果,即“音乐研究的传统因之而一度中断”,这是我们今人认识中国音乐史发展历史时需要正视的事实。出于“社会责任感”,今天的学者不仅需要去梳理文献、研究历史,同时需要思考、研究相关学术问题的社会作用。这是非常重要、但却被中国学者所忽视的方面。

 

  在提升社会责任感之前,我们有必要思考“西方的music与中国之‘乐’的关系”、“乐谱是否是音乐存在的唯一证明及如何利用”、“中西在记录音乐方式上的差异”以及“重构音乐历史的困难与应对策略”等一系列问题。

 

  林翠青老师认为,首先需要澄清的一点是,西方人所说的music与中国之“乐”是存在多方面差异的。西方的music很多时候是重视乐器的演奏、结构的鲜明,是把聆听音乐放在第一位的。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之“乐”很多时候是与歌舞分不开的。它的概念很多时候是以声音为主要的、多媒体的概念,多媒体的艺术。这与仅仅把音乐作为是声音的艺术的认识是不同的。

 

  乐谱不是音乐存在的唯一证明。文字的描述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意义。因此,文字与乐谱的结合就成为一种极具难度但却价值很大的举措。目前,不仅是中国,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在寻找自己的古代音乐,都在重构自己的古代音乐。这是因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历史记忆,如果没有自己的历史认知,这是比较可怕的事情。而且我们需要认识到,西方音乐史在研究、表述上也是有很多感性的东西,并不是完全客观的。这方面的问题他们同样没有完全解决。

 

  历史上,中国与西方在记录音乐方式上存在着巨大差异。中国音乐的文史资料特别多,其中蕴含着丰厚的学术、艺术资源。但是他们很少制造乐谱,而是文史、文字、图像资料极大丰富。如果按照西方人的思维习惯,音乐没有乐谱就相当于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按照这样的思路,中国就是没有或者说有很少的音乐。其实,中国人是不喜欢那种说得非常清晰的乐谱的,特别是不愿意将节奏固定得太死。喜欢把节奏清晰展示、记录下来,那是欧洲人的习惯、传统。中国人喜欢给自己留下发挥的空间。欧洲的乐谱最初在节奏方面也是不清楚的,只是后来才比较清楚、甚至是非常清楚了。但是,我们不能说乐谱不清楚就是没有乐谱。

 

  因而,重构音乐历史的困难也就非常清晰了。没有“乐谱”这一恢复、还原、重构音乐的凭据是目前最大的困难。但是,如果说我们没有办法使原真的、原汁原味的音乐呈现于今人面前,那么我们是可以改编、或者是创作古乐的。如果说“古调新声”这种称谓还不够明晰的话,称为“怀古音乐”则是非常合适的。一方面我们承认它不等同于古代音乐,但同时我们又尊重并传承中国传统观念中对于“怀古”情有独钟的喜爱。我们在恢复古乐的时候不能被西方的“后殖民主义”所左右或者影响,不能运用他们的评判标准去判断我们音乐文化的特征与价值。相反地,我们要试图彰显中国音乐从思想到实践的传统。只有这样,我们创作“怀古音乐”的思路才是具有相当合理性与价值的。

 

  这样,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就得到了解决。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提出,中国古代的音乐是非常丰富的。不同的版本、不同的解读带来了不同的音乐、不同的音响效果是它最主要的特色。中国音乐是有乐谱的,但是对于乐谱的解读不仅融入了古代人的认识,也有现代人的。

 

  正因为中国艺术品种中不论是戏曲还是文学具有这样的特点,即其中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不同个人思想的发展、演绎,那么,我们在重构中国古代音乐的时候,是可以朝这个方向努力的。这种在不断继承中的不断发展,始终伴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之路。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特色。我们不能回避,也不需要回避。

 
 

  

  讲座后林翠青老师与师生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