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

Administration

党委统战部

beat365官方网站统一战线工作规程

信息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3-11-30 13:43:13 更新日期:2023-11-30 13:46:04

   音党发﹝201719

    beat365官方网站统一战线工作规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落实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统战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工委下发的《北京高校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制定此工作规程如下:

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担任,成员包括组织部长、统联部长、宣传部长、学生处(部)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人事处长、保卫处长和教学系(部)党总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联部,由党委统联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党委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域统战工作职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2.切实担负起对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责任,对学校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统一战线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研究决定统战工作重大事项。

4.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讨论有关职能部门涉及统战工作全局的重要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助学院党委完善政策。

5.把统战工作纳入校院两级党政班子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校院两级党政班子的统战工作专题培训。

6.指导院系两级开展统战工作。

7.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督促检查院系两级党组织关于上级部门、校党委统一战线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等。

8.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构成:成立由主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组织、统战、宣传、学生处(部)、保卫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少数民族师生较多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贯彻我国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国际国内民族宗教形势,提高做好民族宗教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

2.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项。

3.利用各种形式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系(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完善统战部与学生处、保卫部等部门及党团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与要求,就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抵御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做好协调和落实工作。

5.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清真食堂工作。

6.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

7.完成上级和党委部署的其他民族宗教工作。

三、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小组构成:学校成立由主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处(部)、国际交流处及港澳台办公室及港澳台侨师生人数较多的系(部)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

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自身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做好港澳台侨师生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2.依据上级领导机关对港澳台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向校内各部门部署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不断完善统战部门与外事、港澳台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就港澳台学生工作、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等事宜进行沟通合作,听取统联部及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的有关工作汇报,了解港澳台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协调和落实工作。

4.落实其他有关港澳台侨工作事宜。

四、民主党派工作制度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基本原则

1.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共同思想基础。

2.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

3.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民主党派建言献策工作制度

1.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由统联部收集整理后报主管校领导;领导批阅后转交相关各部门承办。

2.承办部门接到建言献策意见后要及时研究,并确定专人负责。对科学性和建设性意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积极采纳。因受现有条件限制以及其他原因不能采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和支持。

3.经过校领导批阅后,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报送统联部,答复相关民主党派。

4.建言献策一般应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或回复。

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制度

向党外代表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

1.建立重大事项专题通报制度,定期向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学校的主要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精神等。

2.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座谈会,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通过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3.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应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坚持“征求在前、决策在后”的原则。对党外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处理和反馈。

4.探索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外人士意见的机制。

5.统联部要做好反馈情况的搜集整理工作,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制度

1.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

2.学校党委、行政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开展的有关活动,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1.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与民主党派组织、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工联系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组织,每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派或统战团体组织的活动。

2.每位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关注所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就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要事项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向联谊交友对象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加强交流,促进共识。联谊交友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工作时间特点,灵活采取电话、走访、通信、谈心等多种形式。

3.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针对他们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沟通想法,妥善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 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对象由统联部负责提出建议名单。

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1.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2.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情考察、专题研究、社会服务,为国家和音乐艺术文化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3.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

4.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学校应给予实践保障和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计算相应的工作量,作为业绩考评、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考评体系,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5.在积极推荐、输送党外人士担任政府监察、检察、审计、教育督导等特约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聘请党外人士担任学校特约监督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等。校、院两级教代会等组织应具备适当比例的党外人士。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