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审流〔2021〕002
一、正式盖章签字的审计结果报告发至组织部、纪检监察和相关被审计单位后,遂进入审计整改工作流程。
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现任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离任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积极配合原任职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
三、学校任命干部的管理部门——组织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经济监督和内部控制建设评价部门——审计处要相互协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审计整改实效,促进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自收到审计报告最迟60日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情况(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的事项)说明。对整改结果说明中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被审计单位应提出后续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在整改期限内,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相关证明。
五、组织部、审计处、纪检监察办经主管审计校领导批准,组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小组,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接机制。审计处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出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附件1);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情况说明时,一并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清单(附件2);审计整改检查小组在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时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提出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附件3)。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继续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销号。
六、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前,向被督查单位送达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通知书(附件4)。对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未落实整改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对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屡审屡犯、审计整改不力的,应当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七、审计整改督查结束后,由审计处负责将督查情况汇总综合,评估整改总体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督查报告,向主管审计校领导汇报。
八、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有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提出问责建议。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各自职权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3.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检查及对账销号清单
4.关于对***(单位名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