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 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在琴房楼演奏厅,举办招聘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考核。
二、考核的方式和内容:
㈠ 考核方式:
专业考试、面试两部分。
㈡ 考核内容:
1、 专业考试:
a.不少于15分钟的钢琴独奏曲,其中必须包含一首技巧性快速练习曲。
b.不少于25分钟的声乐作品,其中必须包含两首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两首欧洲歌剧咏叹调和一首中国歌曲。
评委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听部分曲目。歌唱者由应聘者自带。
2、面试:
a.评委选取专业考核中应聘者演奏的声乐作品一首,由应聘者朗读歌词原文,并对作品的作曲者、创作背景、歌词内容、教学重点等等方面进行现场讲解。
b .评委根据应聘者应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问。
面试在专业考试之后立即进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