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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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0-12-28 16:51:00 更新日期:2023-08-23 16:17:13

各系、部、附中:

根据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支持我院师资队伍培养与重点学科建设,保证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12个月;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 联合培养博士生为6-12个月。

二、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院正式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1、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院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2、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分两批申报,第一批受理材料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第二批受理申请材料为2011年9月20日-9月30日。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根据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包括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2011年上半年的申请受理工作安排如下:

(1)请申请人先向本人所在部门提交《beat365官方网站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

(2)各部门根据规定的条件及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研究后,提出具体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月13日之前上报人事处。

(3)申请人于2011年2月20日前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合格证明,在2月20日-3月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4)申请人于2011年3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1年下半年(9月份)的申请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管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踊跃报名,提前做好申报工作,并请各系、处、附中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