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Office of Human Resources

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7 16:04:00 更新日期:2023-08-23 16:17:07

各系、部、附中: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139号)精神和要求,现就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10-12日向本系部提出申请。

(二)各系部汇总本系申报教师名单,于4月13日前提交至人事处。

(三)学院对照选拔条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根据推荐指标,确定上报候选人。

(四)候选人填写申报材料,学院推荐上报。

联系人:桂老师

电 话:66425695-204

人 事 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