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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官方网站关于延聘的有关规定

信息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4-11-06 12:57:00 更新日期:2023-08-23 16:16:40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在职教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明确延聘人员有关条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行政岗位:

  行政岗位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不予延聘。

  二、 教师岗位:

  1、四级教授、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师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不予延聘。

  2、所在系部教师梯队完整、人员充实的专业教师按国家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不予延聘。

  3、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确属教学需要的三级教授,可延聘至63岁办理退休手续。

  4、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威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二级教授,可延聘至 65岁办理退休手续。

  5、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具有很高学术威望和影响力,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二级教授,可延聘至70岁办理退休手续。

  6、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地位,在全国范围具有重要影响,有重大教学与学术成果的二级及以上教授,可终身聘用。

  三、 办理延聘程序

  1、由延聘教师所在系部提出书面报告交人事处,人事处根据申报教师有关条件,确定延聘年限,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到达延聘年限后,人事处将为延聘教师办理退休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延聘的,由系部提出书面报告交人事处,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 其他

  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特殊情况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2、本办法经2013年10月14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eat365官方网站人事处

  2013年10月21日


  联系人: 电话:66425695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