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表演专业同学本学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制度
二、请表演专业学生按规定和时间填报,并与主课老师共同酌定所报音乐会曲目和时间,有计划地参加并完成艺术实践课程(网上报名开始时间3月15日)请表演专业学生按规定和时间报名。
三、毕业班未完成学分的同学请在4月30日补足学分准予毕业。
四、重申:
1、艺术实践课网上填报曲目要求:
需认真填写:曲名(含作品号和演奏乐章,中文与原文)、词曲作者、指导教师、伴奏者,注明演奏曲目时间。
2、重奏、合奏需由多个同学共同完成的曲目,需一人在网上填报曲目,但须邀请其他同学并获得他人的同意。
3、逾期不报艺术实践曲目者或已上报艺术实践演出当天擅自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本学期艺术实践资格。
4、毕业时未完成艺术实践3学分的同学,学院将不发毕业证,随下届毕业班补足学分方可取得学位证书。
5、参与艺术实践的演奏曲目时长要求,不低于5分钟,不高于10分钟(每场音乐会时长限定90分钟,不按所报曲目演奏,在舞台上擅自超时者视为无效不予计入学分)。
6、计分规则如下表:
演出形式 |
演出场次、时间 |
学分 |
独奏、独唱(含新作品) |
1次(5-10分钟) |
0.5 |
重奏、重唱、合奏(含新作品) |
1次(5-10分钟) |
0.3 |
合唱、乐队、伴奏 |
1次(5-10分钟) |
0.2 |
其中:独奏分1.5;重奏/重唱/合奏/合唱/乐队/伴奏分1.5分(含新作品0.3分)
教务处艺术实践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